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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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书写民事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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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08-14 16:03:32 打印 字号: | |
  起诉状主要内容包括原告、被告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署名和时间四项内容。

  (一)原告、被告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原告、被告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等基本情况。为便于联系,要求当事人提供联系地址和电话,原告应当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诉讼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诉状中注明字号。营业执照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当事人。

  劳动者与起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诉讼,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业主的自然情况。

  个人合伙组织以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有字号的,应在诉状中注明字号。

  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应当在诉状中注明该情况,并尽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户籍地。

  原告明知被告被监禁、被劳动教养的,应当在诉状中注明该情况,并尽可能提供被监禁、被劳动教养的处所以及被告原户籍地。

  2、法人和其他组织

  原告、被告是法人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实际营业地与注册地不一致的,还应提供实际营业地址。

  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属于《民诉法》规定的”其他组织”,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二)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即原告通过诉讼要求达到的具体目的。诉讼请求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系给付物的,应写明种类和数量;如系给付行为的,应写明为何行为或不为何行为。

  (三)事实与理由

  事实与理由是原告对其诉讼请求的佐证和支持。事实包括纠纷起因、过程、现状,即引起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

  (四)署名和时间

  诉讼应由原告签名或盖章,并签署时间。

  原告授权他人代为起诉的,必须有明确的代为起诉的授权,但诉状上仍需有原告的署名。

  诉讼上签署的时间与实际递交诉状时间不一致的,原告应注明实际递交的时间,以实际递交诉状的时间为正式起诉时间。
来源:湖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