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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笔试面试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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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发布时间:2013-03-23 00:08:40 打印 字号: | |
  经报名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审判人员职位的是(以姓氏拼音为序,除姓名后面注明为男性外,均为女性):曹娉、曹文、曹智云、何丹、黄莉莎、邝静云、李芬、李慧珊、李婧铱、李阳春、李义斌(男)、林荔霞、刘玲、龙琼、欧阳群英、齐艳明(男)、文莉、文媛、许雪、张艳婷、周薇、朱丹嫔、朱迪,共计23人。

  符合报考执行人员职位的是(以姓氏拼音为序,均为男性):蔡艳平、陈文、陈远立、邓育军、段文彪、何双高、侯睿、胡小成、黄理、黄小平、黄肖华、黄垣、邝丹科、李程、李国毅、李小平、李学东、李喆、李正、凌勇、刘兵、卢文兵、彭光文、彭小龙、彭志雄、宋飞、唐瑞芳、唐祖平、吴福君、吴泽亮、杨帆、张林、张文、周海兵、朱欣鑫、朱易南,共计36人。不合格的有:邓敏、李翠霞、刘虎波、曾丽英、何金波5人。(以上合格人员均已于22日电话通知)

  如对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或遗漏的,请于3月26日前向本院政治部提出(电话:0735-2178693;传真:0735-2178786;或者在报名邮箱留言)。

  笔试时间为3月30日上午8:30—11:30时。请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当日上午8时开始进入设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办公楼五楼会议室的笔试考场,按示意图和对应的考号就坐,并将资格复审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便工作人员复核。如因特殊原因无法递交全部资料的(必须要有身份证或工作证),可以先考试后递交,因此影响调入的后果自负。

  30日笔试完成后的各位考生请务必保持报名表上预留的手机畅通(直至本次选调工作结束),我们会在当天第一时间向你通报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为3月31日上午9:00开始。请入围面试的考生于8:30前凭身份证到设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办公楼八楼的院务会议室封闭、抽签和侯考。逾期未进行抽签的视为弃权,我们将及时按职位从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面试。

  温馨提示:本院综合办公楼、笔试考场、面试候考室、面试考场和公共场所均有视频监控和手机屏蔽等安保装置,请各位考生严守纪律,考出水平和素质。如有违纪将取消选调资格,并向考生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通报。

                               政治部

                             2013年3月22日
来源: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