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永兴县人民法院决定公开招录8名临时书记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管理方式
此次招录职位为临时书记员。临时书记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在合同有效期内,法院与临时书记员双方履行合同规定,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合同关系,被录用人员不再具有永兴县人民法院书记员身份。
二、招录对象及要求
临时书记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在18至30周岁;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有较高的文字基础、口头表达能力、文字记录水平及熟悉计算机操作,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操作软件,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80字/分钟以上;
4、身体健康;
5、有实际工作经历的优先聘用。
三、报名及面试
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计算机操作测试、政审、聘用等程序择优聘用。
1、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和3张1寸免冠照片于2013年4月19日至29日到永兴县人民法院政工室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法院将通知本人电脑操作测试、面试、政审。
2、面试、政审合格者,法院通知其参加体检。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临时书记员的管理及待遇
临时书记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三个月,月工资为1000元。试用期满后由法院与临时书记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为1500元。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永兴县人民法院政工室
电话:0735-5568021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