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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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信仰指引我们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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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邓卉  发布时间:2014-10-16 08:32:57 打印 字号: | |
  纪伯伦说:信仰是心灵的绿洲。罗曼罗兰说:最可怕的敌人,就是没有坚定的信仰。雨果说信仰是人们所必须的,什么也不信的人不会有幸福!苏格拉底为守护对法律的信仰,宁愿就死也不逃狱。古往今来,多少人用自己的行动甚至生命守卫着他们的信仰,守卫着他们内心的圣土!信仰,是人生的指路灯,有什么样的信仰,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作为青年法官,什么才是我们应当坚定守护的信仰呢?我想答案毫无疑问,那就是——法律!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要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早已达成的共识!然而由于现实的种种问题,社会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也不少见。人民群众“信访不信法”,社会法治环境仍不理想。当前,新一轮司法改革已经拉开序幕,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对法院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青年法官是法院的未来和希望,面对现实的诸多困难,我们必须具备足够的勇气和政治智慧,不断学习、修身和自律,坚定自己对法律的信仰,为推进法治进程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便形同虚设”,作为一名法官,什么才是这个职业的尊荣所在?我认为,不在于他们的地位高低,不在于他们的金钱多少,而在于他们对法律至高无上的信仰!法谚有云:“法律借助于法官而降临尘世。”法治国家,法官作为沟通法律和现实生活的桥梁,必定备受瞩目。对于每一位法官来说,法律是我们头顶的星空,也是我们手中的工具,更是我们的护身衣,唯有依法办事,依法判案,用法的理念指导我们的工作,以法律的精神维护公平正义,用实际行动守护我们的法律信仰,才能让人民群众也尊重信仰法律!树立起真正的司法权威!

  要守护我们对法律的信仰,还需要我们不断努力提高司法能力。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作为青年法官,我们要力戒眼高手低,静得下心、沉得住气,在司法实践中磨砺自己;我们要虚心向老法官学习,不断提高驾驭庭审、文书制作、判后答疑、接待来访等各方面的司法实务水平;我们要在办案中积累经验,用心领悟办案规律。成功缘于实干,祸患始于空谈。只有将实干精神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始终,扎扎实实裁判好每个案件,确保每个案子的程序和实体公正,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作为一名青年法官,是我们的荣幸,更是我们的骄傲!让我们在法律信仰的指引下,认真学习,努力工作,成长为独当一面的法官,向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前行!
来源:永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孙宝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