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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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15日在郴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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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水平  发布时间:2015-01-28 09:17:22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全市法院在党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和政协的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一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6851件,审(执)结30463件,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288件,审(执)结4594件,同比分别上升39.22%、33.54%。全市法院司法质效和司法状况考评居全省法院第一,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满意度测评位居全省前列。
   一、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侵犯人身、财产权益犯罪。全市法院审结刑事案件2733件,判处罪犯3909人,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373件,审结310件。依法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爆炸、强奸、拐卖妇女儿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案件1243件,判处罪犯1779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唐永卫等24人、李世贵等23人、史廷辉等40人3起涉黑涉恶案,维护了社会稳定。全市法院依法审结盗窃、敲诈勒索、抢夺等侵犯财产犯罪案件809件,判处罪犯1155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10件,判处罪犯408人。依法惩治性侵儿童犯罪和危害校园安全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对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强制猥亵儿童罪的医生李洁平,依法从重判处5年有期徒刑。资兴市法院少年法庭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依法审结减刑、假释案件2096件。《人民法院报》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和院长专访。
   依法惩治经济犯罪、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全市法院审结传销、金融诈骗等破坏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15件,判处罪犯204人。加大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7件,判处罪犯130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刘澜明受贿案,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认真做好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胡国初、原副主任左慧玲等15件衡阳破坏选举案的审理工作,获得最高法院和省高院的充分肯定。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和污染环境犯罪。全市法院审结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7件,判处罪犯34人。加大惩处破坏环境犯罪力度,依法审结盗伐滥伐林木、失火、非法占用林地、非法采伐与损坏重点保护植物犯罪案件45件,判处罪犯69人。在全国中级人民法院中率先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出台意见,规范环境资源类型案件审理,促进郴州生态文明建设。
   认真贯彻人权与和谐理念。坚决防止冤假错案,恪守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唐小平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因证据不足,依法宣告无罪。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指导、支持人民调解,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诉前,促进社会和谐。全市法院通过调解和撤诉方式处理案件9367件,调撤率52.51%。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全市法院审结民事案件8804件,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818件。全市法院审结涉及人身损害、劳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案件2204件,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155件。探索设立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专业法庭,积极服务民生。临武县法院成立劳动争议纠纷合议庭,为86名农民工维权讨薪352万元。高度重视保护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案件3673件,促进家庭和谐。
   加强商事审判工作。全市法院审结商事案件7999件,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810件。全市法院依法审结保险、证券、票据等金融纠纷案件52件,依法审结民间借贷案件2299件。完善四大专业司法服务平台,出台并实施《为园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十项举措》,举措成效被多家新闻媒体报道。
   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依法保护著作权、商标权,加大对网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制裁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00件,涉案标的482万元。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五粮液公司诉李运明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被评为年度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三、践行司法为民,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69件,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93件。妥善审理社会关注的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案件,支持地方改善环境、发展经济。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等工作,促进化解行政纠纷。及时向行政机关反馈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两年向社会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国家赔偿法,保障群众的赔偿请求权。全市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4件,决定赔偿案件4件,决定赔偿金额18.89万元。
   依法解决涉诉信访群众诉求。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坚持重心下移,涉诉信访工作有新进展,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两年在全省法院涉诉信访绩效考核中名列第二。全市法院共接待群众来访2042人(次),同比下降12.98%。执行新的院领导接访制度,探索开通最高法院远程视频接访,努力化解信访案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完成85件最高法院远程视频接访案件,居全国法院第一。加强审判监督,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210件,决定再审64件,依法提起再审2件;改判13件,发回6件,分别占生效裁判的0.08%、0.03%。
   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7935件,执结标的9.97亿元,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312件,执结标的4452万元。强化执行措施,加大对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全市法院依法惩处一批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发布限制高消费令和悬赏令,依法打击“老赖”。集中在新闻媒体上对115名失信被执行人发布限制高消费令,将334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通过公告的形式,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社区、村组公布,进一步形成执行震慑力。加强执行查控平台建设,通过网络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全市法院查询被执行人账户及车辆信息14784次。认真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涉民生案件306件,执结标的2567万元。积极开展涉银行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涉银行积案312件,执结标的6176.5万元。认真开展涉党政机关专项执行活动,全市法院73件涉党政机关积案全部执结,执结标的2037万元。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国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先进集体。市中级人民法院、北湖区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集中执行涉银行执行积案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宜章县法院陈波被评为全国法院党政机关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工作先进个人。
   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加强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建设,加强诉讼引导和法律释明,通过节假日预约办案、巡回办案、网上立案、网上办案等举措,进一步方便当事人诉讼。加大小额诉讼和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适用,努力缩短诉讼周期,有效减轻群众诉累。深入开展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整治“六难三案”,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嘉禾县法院电话立案28件,上门立案48件,巡回办案和节假日办案235件,被多家媒体报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市法院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161.9万元。
   四、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加大审判公开力度。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进阳光司法,不断巩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成果。完成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公开,全市法院符合上网要求的生效裁判文书上网率100%,全市法院开展案件庭审网络图文直播26次。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微博等全程直播临武瓜农案庭审现场,受到省高院和新闻媒体的好评。
   创新司法公开形式。加强内外网站建设,建立“全市法院微博群”,方便群众通过新媒体了解法院工作,苏仙区法院外网点击率达126万次。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案件实现100%公开听证。永兴县法院将生效裁判文书送至基层群众组织公布。不设围墙的汝城县法院“敞开大门阳光司法,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的工作理念和方法,被《人民法院报》报道推介。全面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全市法院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32期,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6期。
   强化司法公开技术支撑。强化数字法院系统的运用,提升司法公开的科技含量,去年,全市法院共录入电子档案1755卷,为实现网上案件查阅奠定了基础。加大司法公开的投入力度,全市法院全部建成人民法院四级专网和电子签章系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建成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高清远程提讯系统和视频接访系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进对外委托工作,评估和拍卖案件全部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选定中介机构进行网上交易。
   五、强化基层基础,提升司法水平
   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支持基层法院建设,去年,汝城县法院完成审判大楼搬迁。探索新时期人民法庭建设新路径,率先实行中院机关党支部联系人民法庭制度,进行定期交流和驻庭指导。桂阳县流峰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法庭”。推进人民陪审工作,实施“倍增计划”,增加选任人民陪审员555人,加强培训工作,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8353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99%。顺应司法改革要求,积极探索院领导带头办案等改革新举措,指导宜章县法院出台改革创新新纲要和新办法。
   加强监督指导和审判管理。加强对基层法院业务指导,改进案件质量评查方式,监督指导基层法院提高审判质效。安仁县法院建立健全案件质量月评查、月通报、月点评制度,司法质效工作连续两年居全市法院第一。修订自由裁量权行使、错案瑕疵案件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化错案责任追究,对2件错案与6名法官进行错案责任追究。开展专项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活动,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强化司法绩效考评,各类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0.9%,二审服判息诉率为99.56%。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市中级人民法院精心打造“三廊三室一中心”,不断丰富干警文化生活。继续开展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司法大讲堂,不断提升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去年,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举办了12期司法大讲堂。与西南政法大学、湘潭大学等高校开展广泛的教学科研交流活动。调研宣传工作有大进步。去年,全省法院调研工作会议暨“东江湖杯”第十一届理论研讨会在资兴举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三项先进单位荣誉。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领导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干警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通过广泛听取各类意见,认真梳理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制定80项整改措施。积极整章建制,司法作风有大改善,涌现出钟江武等优秀法官。《光明日报》头版头条对钟江武的先进事迹进行专题报道,随后《人民法院报》、《湖南日报》等媒体进行大幅报道。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湖南高院康为民院长等领导作了重要批示。
   提高法院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开展宪法宣讲、道德讲堂等活动,强化干警的理想信念和道德教育。发挥钟江武等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激励广大法官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全市法院共有32个集体、82名个人受到上级表彰奖励。通过公开招考、选调等方式选拔高学历人才29名,改善队伍结构,目前,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干警达到108名,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45名。注重干警教育培训工作,培训干警7360人(次)。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业务技能培训考核和年度业务技能考核均为全省法院第一名。持续开展“五项竞赛”活动,活动成效被《人民法院报》多次报道。
   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坚持从严治院,认真开展深化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全面清理法官配偶子女违规当律师、法院干警及其亲属违规从事经商营利活动,强化队伍管理。推行法院举报网站建设,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切实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市法院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干警10人,依法依规查处涉虚假诉讼人员14人。
   七、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政治建院的总体工作思路,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各项重要部署、重大案件、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及时向党委汇报。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市委的工作大局。努力创建“四型”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被评为“全省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先进单位”。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治郴州建设的决议》,努力推进法治郴州建设。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认真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四届三次会议闭幕后,认真研究代表审议意见,逐条整改落实。积极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法公开工作。采取主动通报、手机短信、走访等方式,加强与代表联系,听取意见。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8件。
   认真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虚心听取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件。主动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认真对待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坚持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审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案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抗诉案件7件,其中依法改判3件,维持2件,发回2件。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健全民意沟通机制,完善基层联系点制度,在全市法院官方网站开设“院长信箱”专栏,认真回复“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的群众留言。为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去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增聘了11名执法执纪监督员。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市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全市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审判绩效和执行实效与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和要求还存在着差距,法院工作的各项运行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法院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官断层、人才流失问题仍然比较严重,案多人少、政治经济待遇偏低等问题依然存在,等等。对此,我们将直面症结,不回避,不退缩,不气馁,不懈怠,不断突破和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牢牢把握“改革创新”主线,坚持公开司法、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审判执行工作各个环节。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的建议。
   二是认真抓好依法办案,为郴州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执职能,积极推进平安郴州、法治郴州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审理好食品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案件。
   三是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强民众的法治观念。
   四是强化司法为民理念,健全司法便民利民机制。进一步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努力破解“六难三案”,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更好地服务基层人民群众。
   五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促进自身科学发展。在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下,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严格公正司法,切实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六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形象。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贯彻执行市委《关于向钟江武同志学习的决定》,以典型引路,强化队伍司法良知和职业道德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全面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严厉惩治司法腐败,坚决清除队伍中的腐败分子。
   各位代表,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永恒追求,人民满意是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在依法治国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工作,开拓创新,锐意改革,奋发有为,为郴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相关条目释义
   1、枫桥经验: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矛盾化解经验”。1963年获得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并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
   2、行政审判白皮书:客观准确反映当时当地行政审判概况,行政成因和败诉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能真实反映当地依法行政状况的权威法律文件。
   3、远程视频接访:指最高人民法院从2014年5月30日起开通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针对当事人“越级访” 、“重复访”和“进京访”,采用视频接访方式。目前,全国已有3435家高中基层法院实现了与最高人民法院的互联互通。
   4、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为了压缩恶意逃债者的生存空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人民法院将通过公告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六难三案:指人民群众对司法作风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六难三案是“四风”问题在法院工作中的集中表现,严重背离党的群众路线,伤害群众感情,损害人民利益,危害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必须坚决进行整治。
   6、机关党支部联系人民法庭制度:市中级人民法院从2014年开始探索中院机关支部与全市人民法庭支部结对子,能通过借助中级人民法院支部的力量,有力地推动人民法庭的党建工作和法院业务指导工作,为加强新时期人民法庭的党建工作提供了一个蓝本。目前,中院11个党支部均与人民法庭党支部结成对子。
   7、倍增计划: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法院组织实施的人民陪审员扩编计划,基本目标是2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力争将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增至20万人左右。
   8、三廊三室一中心:指院史荣誉室、文化室、健身运动室和图书长廊、党建长廊、艺术长廊和法院文化活动中心。
   9、五项竞赛:郴州市中院创立的审判质效、涉诉信访矛盾化解、执行工作、教育宣传、服务成效五项竞赛活动。
   10、四大专业服务平台:是指以金融行业、中小民营企业、重点项目、涉外企业为内容的四大专业司法服务平台。

 
来源: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孙宝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