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根据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郴组干〔2015〕2号文件精神,汝城县南洞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曹登番同志选派到本院挂职。经院党组研究决定:
任命曹登番同志为政治部宣传教育科副科长(挂职)。
二○一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