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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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难忘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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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治权  发布时间:2015-05-28 09:42:42 打印 字号: | |
  自去年12月10日开始,资兴市人民法院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迎‘两节’保民生”积案攻坚活动,在此次活动中,一次艰难的执行至今让我难以忘怀。那是2014年农历12月28日,我们三名执行干警不畏艰难往返于市区、青腰、烟坪等地,行程达160余公里,一天内执结2件“骨头案”。 

  青腰镇青腰村老青市组村民戴某亮申请执行本组村民雷某文财产损害赔偿一案,该案于2012年6月经郴州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雷某文赔偿戴某亮苗木损失15581.69元。判决生效后,雷某文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携妻儿东躲西藏,逃避执行,案件申请执行2年多来一直没有得到执结。2014年农历12月27日下午,戴某亮急匆匆打来电话,说雷某文携妻儿回家过年了,迫切要求我们去执行。农历12月27日已是接近年关的日子了,考虑到任何时候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想方设法实现当事人的诉求是我们执行干警应尽的职责,我们当即制定了执行方案。次日凌晨6点,天刚蒙蒙亮,我们三名执行干警伴随着初冬的寒意驱车向青腰进发。约经一个半小时的行程,我们悄然来到被执行人雷某文的家里。执行人员的突然出现,使雷某文及家人感到惊慌,随即我们按预案将雷某文控制,亮出工作证,说明来意,发送传唤通知,之后将雷某文于当天上午带回法院执行局,随即展开执行询问,作执行笔录,并辅之以法制宣传和思想教育。通过采取一系列执行措施,雷某文认识到拒不履行判决义务,逃避执行的违法行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请求把他送回青腰家里拿钱交清案款,并作了书面保证。当天中午12点,执行干警顾不上吃中饭,驱车将雷某文送回青腰家里,雷某文回家后当即交清了全部案款,案件得到圆满执结。

  我们三名执行干警在青腰简单就完中餐,稍作休整后,又投入了下一轮的执行工作。该案被执行人李某亮家住烟坪乡(现属青腰镇)兰洞村塘山冲组,申请执行人段某葱与李某亮系婶侄关系,两家相邻而居。2013年11月28日中午,段某葱从李某亮家门口经过时,被李某亮家饲养的母狗咬伤小腿。事后,李某亮的母亲郭国嫦带段某葱到当地卫生院注射了狂犬疫苗,花医疗费300多元。当天下午,李某亮得知此事后,责怪母亲花了那么多钱,满腹怨气,于是对段某葱实施殴打,致段某葱全身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2014年2月25日,李某亮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附带民事赔偿原告段某葱医疗费等经济损失8506元。附带民事赔偿判决生效后,段某葱即向本院申请执行。2014年农历12月,李某亮刚刑满释放回家,段某葱要求法院对李某亮进行民事赔偿执行。

  因对李某亮居住地和路线不熟悉,我们通过青腰镇政府特邀请了兰洞村村委会郭主任与我们一同前往。临行前,我们向郭主任了解李某亮的现实表现及执行环境等相关情况。据郭主任介绍,李某亮在当地一贯表现较差,经常犯事,现在40多岁了还是单身一人。尤其被判刑坐牢后,可能精神受了刺激,现在精神有些失常,再加上家境贫困等多方面的原因,恐怕很难配合法院执行。掌握了这些情况后,我们便没有对这样一个被执行对象丧失信心,而是本着因人因案而异制定了相应执行方案。我们认为,要拿下这起案件,必须采取和解的方式进行。

  当天下午4时,我们在郭主任的引导下,从青腰出发,车辆沿着蜿蜒的“村村通”公路向执行目的地行驶,大约经40多分钟盘形上坡行程,我们到达了兰洞村的顶峰“金猴岭”稍作停顿。虽然已是初冬季节,但山区的天空依然格外晴朗,空气清新,直沁心脾;向远眺望,山峦层层叠嶂,层林尽染,但由于公务在身,我们却无暇更多地去欣赏这么壮丽的自然风光。车辆继续前行,下坡至谷底,在一处叉道口停了下来,郭主任指引说,沿着这条小道再步行12华里就到李某亮的居住地塘山冲组。当我们经过约一个小时的快速步行来到塘山冲的小山村时,已经是下午6点多钟了,天开始慢慢黑了下来。一进村口就偶尔能听到几声狗的吠声,山村显得格外宁静。

  郭主任带我们来到一幢土砖楼门前停下来指着说这就是李某亮的家。我们进入李某亮家里时,发现房门虚掩,没人在家,但经我们认真察看发现厨房灶头锅里还煮着东西,认定李某亮并没有离开家门。逐个房间搜寻后,发现李某亮躲藏在卫生间里。原来李某亮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后,就抢先一步躲藏了起来,妄图逃避执行。面对这样一个被执行对象,我们没有立即对他采取强制措施,而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紧紧抓住李某亮与段某葱系婶侄关系这条亲情主线展开和解。我们把段某葱请到李某亮家里,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首先面对面地做耐心细致的和解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然后再背靠背分别做说服教育工作,分析权衡利弊关系。通过近三个小时的和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某亮认识了自己的错误,段某葱表示谅解。接着李某亮主动联系亲朋筹钱,按协议内容现场兑现赔偿款4253元。段某葱拿到从执行干警转付的赔偿款后,不停地道谢,感谢法官!感谢执行干警!

  待案件执行完毕,已经是晚上10点多钟了,我们告别了当事人及其亲友,告别了这幽居宁静的小山村。

  一天的辛劳奔波已是心身疲惫,但为圆满地执结两个案件而倍感欣慰。
来源:资兴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孙宝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