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监督第二庭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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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政治部  发布时间:2016-11-08 16:05:22 打印 字号: | |
  1、审查处理应由本院管辖的减刑假释案件;

2、办理财产刑及附带民事赔偿的刑事案件执行;

3、监督指导所辖基层人民法院的相关工作;

4、参与指导社区矫正相关工作;

5、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交办的案件和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戴嗣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