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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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王雨田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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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史娟  发布时间:2020-09-02 16:58:52 打印 字号: | |




2020年9月2日上午,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任命王雨田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并决定王雨田副院长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王雨田作任职前发言


王雨田,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湖北潜江人,中共党员,二级高级法官,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博士后,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


王雨田进行宪法宣誓


2002.09—2005.07  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华中科技大学讲师、英国胡佛汉顿大学访问学者)

2005.07—2007.04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博士后从事研究工作

2007.04—2007.10  岳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党组成员、调研员

2007.10—2011.04  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1.04—2013.04  岳阳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党组成员,平江县委副书记(挂职)

2013.04—2015.03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2015.03—2020.07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2020.08—2020.09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提名人选

2020.09-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责任编辑: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