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组修建宗祠造福村民本是好事,但拖欠工程款致使宗祠被查封却让好事变坏事。近日,嘉禾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陶平带领执行干警一行来到袁家镇,对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的涉案财物宗祠进行了查封。
申请执行人彭某国于2011年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承建了被申请执行人袁家镇麻冲村十组、袁家镇麻冲村十一组的彭氏南岭宗祠。工程完工验收后双方进行了结算支付,但仍欠彭某国工程款12万余元。经多年追讨均未果后,彭某国于2020年1月将袁家镇麻冲村十组、袁家镇麻冲村十一组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由袁家镇麻冲村十组、袁家镇麻冲村十一组向彭某国支付工程款、违约利息及案件受理费共约17万元。2021年7月,彭某国到嘉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肖向东及时发出执行通知等法律文书,进行了财产查控,但该村组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被执行人村民小组的特殊身份,肖向东多次到麻冲村与镇村干部沟通协商,希望执行和解,但均未达成一致。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2年1月21日,嘉禾法院执行局组织人员到麻冲村,对涉案的宗祠进行了强制查封。肖向东表示:“如果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我们将依法对涉案宗祠进行价值评估和司法拍卖。”
近年来,嘉禾法院在持续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中,突出执行的“刚性”,对欠钱不还的被执行人综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严厉惩戒失信行为,不断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