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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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七年坚守 为年逾半百老人追回迟到的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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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晶  发布时间:2022-03-02 14:50:09 打印 字号: | |

 

2月23日,春寒料峭,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的代理人许某受当事人蔡某、刘某委托,给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写着“七年辛勤终执毕,排万难执法如山”的锦旗。



“他们过了年就外出打工了,交代我一定要送一面锦旗感谢你们这么多年坚持不懈的执行,弥补了他们多年来承受的丧子之痛。”代理人许某把锦旗交到该院执行法官手中时,转达了蔡某、刘某这对老夫妻的感谢之情。2022年1月底,经过苏仙区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这起历时七年的执行案得以圆满解决,已年过半百的蔡某、刘某终于拿到了儿子的死亡赔偿金共计129万余元。

事情还要从八年前那场意外说起。2013年3月,小乐(化名)被苏仙区某休闲山庄招工做学徒工,负责割草、喂鱼、浇水、饲养动物等杂活,山庄承诺给小乐付工资。5月6日上午,小乐到山庄的池塘边做事时,不小心掉进水塘,被紧急救起送去医院抢救。医院诊断昏迷不醒的小乐因溺水导致了吸入性肺炎、急性肺水肿、缺血缺氧性脑病等。经鉴定,小乐的伤残等级为一级伤残,需完全护理依赖。11月13日,小乐因心脏呼吸衰竭,不幸死亡。事发时,小乐还未成年,痛失爱子,小乐的父母悲痛不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山庄进行赔偿。经过一审、二审、再审等程序,法院最终判决,山庄应赔偿小乐父母共计90万余元赔偿款。因山庄一直不履行生效判决,2015年,小乐父母向苏仙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立案后,苏仙区法院依法向该山庄及法定代表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李某称其没有钱,无力履行。经过调查了解,执行法官发现该山庄系租赁他人土地建设的无证建筑,无法处置,因为出事,山庄也一直未对外经营,没有营业收入,山庄及李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一时陷入了困境。没有财产线索就拓宽渠道继续寻找,拒绝沟通就一次又一次约谈、耐心释法明理,苏仙区法院的执行法官一直未放弃对该案的执行。直到2020年,执行法官发现山庄曾在2018年将一百多亩鱼塘出租给他人,高达几十万元的租金通过他人账户进行转账,以此来躲避执行。对此,苏仙区法院依法对李某采取司法强制措施,但李某仍以无力履行为由拒绝执行。2021年5月31日,苏仙区法院将李某涉嫌拒执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2年初,案件出现了转机。苏仙区法院执行法官得知该山庄所在地方将被征收,山庄拆除所得的补偿款足以赔偿小乐父母,于是,执行法官立即恢复了该案的执行,并与多方沟通,及时、顺利扣划了这笔补偿款。1月27日,时隔八年,小乐的父母终于拿到了儿子的死亡赔偿金,深藏在他们心里的思念和痛苦得到了些许的安慰。

从2015年至今,该案的执行经过了一茬又一茬执行法官,但是执行款没有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兑现,悬在执行法官们心里的石头就无法落地。如今,看到小乐的父母拿到了应得的补偿款,历时七年之久的执行案也圆满执结,执行法官们的心终于放下了。

红艳艳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肯定,也是执行法官努力解决执行难的不竭动力。就如这起案件的执行过程一样,不管执行之路有多曲折,执行法官们一直在路上,为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而不懈努力。

 



 
来源:苏仙法院
责任编辑:胡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