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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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正气 从家出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家庭助廉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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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雷林娟  发布时间:2022-03-10 08:55:35 打印 字号: | |

郴州市法院系统全体干警家属:




“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家风是民风社风的根基,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郴州市委关于推进清廉郴州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在全市法院倡导清廉家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诚挚地向您发出倡议:

以德治家,做清廉家风的传承者。“德不孤,必有邻”。德是“立家”之本,更是“兴国”之策。全市法院干警及家属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带头弘扬家庭美德、遵守职业道德、践行社会公德、涵养个人品德,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和崇高的道德追求。要积极带领家庭成员继承和弘扬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崇德治家、廉洁齐家、勤俭持家的精神养分,让正气家风代代相传。

以廉立家,做清廉家庭的建设者。家规严,则己身正、行为端。全市法院干警家属要牢记廉洁家规,树立“家庭助廉”意识,倡导“廉荣腐耻”家风。要坚持勤以持家、廉以修身,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培养健康生活情趣,正确处理公与私、情与法的关系,帮助家属过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要当好廉洁自律的监督员,时时“吹廉风”“把廉关”“敲廉钟”,把家庭建设成为温馨、健康的“安全港”。

以爱润家,做清廉风尚的引领者。“风成于上,俗形于下”。全市法院干警的家风,是反映党风和社会风气的一个重要窗口,影响着党和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我们每个家庭都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充分发挥在家庭美德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带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让我们一起携手,以德治家、以廉立家、以爱润家,让清廉之风吹遍林邑大地,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全力打造“一极六区”,建设现代化新郴州贡献家庭力量!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共郴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

2022年3月


 
责任编辑:曾文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