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与许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北湖法院判决许某需偿还唐某17342.28元。
经唐某申请执行,在北湖法院主持下,双方在去年3月曾达成和解协议。许某承诺从去年9月1日开始,每个月偿还申请执行人2000元,但是还款三个月后,许某就出尔反尔再次违约。
申请执行人唐某提供线索,许某下班后会出现其参与经营的某土菜馆。得知这一线索,执行法官突袭某土菜馆,将正在店中闲谈的许某带至北湖法院。
通过查看微信交易记录发现,许某一周内交易流水高达两万元。许某有足额财产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执行法官当即对许某进行训诫,并决定对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当被戴上手铐的一刹那,许某终于破防,表示可以马上还钱。于是不到半小时,许某将剩余款项9000余元当场转入申请执行人唐某的账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