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轰隆轰隆”声响起,郴州市万华路98号楼前坪的一辆辆报废车坐上叉车,开启了从前坪到后坪“腾云驾雾”之旅,随后挖机进场,一排违章建筑应声而倒。这是郴州北湖法院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的强制腾退现场,也是北湖法院为郴州旅发大会贡献司法力量的一个缩影。
合同到期后,原告要求被告腾退房屋,因被告拒绝返还原告租赁场地,原告为此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禹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占用费53200元(暂计算至2022年5月31日),并返还案涉土地。
禹某某不服,提起上诉。郴州中院依法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禹某某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电信公司郴州分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禹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仍一再拖延,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相应义务。
新年伊始,第二届湖南省旅发大会奔跑着进入“郴州时间”。为打好郴州城市风貌提质的“硬仗”,市委市政府围绕进出门户通道、大会线路安排、旅游景区观摩景点等规划了五条重点路线,形成作战地图。万华路98 号电信仓库作为当街违章店铺,正是市委规划重点路线中的一环。为服务和保障旅发大会的顺利进行,北湖法院决定依法强制腾地。
2月14日,北湖法院在案涉土地(包括房屋)张贴腾地公告,并告知在外地的禹某某,限其10日内搬离房屋,逾期不履行,法院将强制履行。
公告张贴后,禹某某不但不配合,还情绪激动,并扬言要“自焚”,要炸了案涉房屋、土地。
时间紧,任务重,强制腾地不仅要保证执行的顺利进行和现场安全,还要确保整个过程依法依规,经得起检验。2月23日,北湖法院组织召开强制腾地工作会议,对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了预判,并做好预案,确保执行过程平稳、顺利、万无一失。
2月24日上午8点30分,早春时分,细雨蒙蒙,北湖法院强制腾地行动小组26名干警在院前坪整装集结完毕后,赶赴到现场。法警第一时间在外围拉起警戒线。
上午9:20分左右,当事人禹某某手提公文包来到了现场。他找到承办法官,说楼上还有贵重物品需要清点拿走。于是,执行法官、法警随着他来到办公楼二楼,禹某某打开仓库门、休息室,各个地方瞅一瞅、看一看,随手拿走了几本账本,然后来到办公室,俯身到办公桌底下拉出一个桶,提到办公桌上,拧开瓶盖,掏出打火机……
千钧一发之际,紧紧跟随着禹某某的法警,一个箭步冲上去,果断、迅速地夺过了禹某明的打火机。其余法警见状,迅速前后包抄并控制住了企图暴力阻挠,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禹某某,禹某某被送上警车,带离现场。这时才发现,一名干警在抢夺打火机的过程中,眼睛受伤,另一名干警手脚均受伤。桶里液体疑似香蕉水,一种易燃易爆有毒物。
后续行动有条不紊进行,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分组行动,对办公楼内物品分类清点、登记造册、装车搬运。对前坪报废车辆指挥有序搬离,对门卫室内物品登记后,对板房进行拆除。
经过7个多小时的“艰苦战斗”,房屋内的物品终于清点登记完毕。在将房子里的机器设备及大坪上车辆有序搬离后,执行法官将房屋及土地现场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
随后铲车进场,拆违人员驾驶着铲车,挥舞铁臂,砸开了违章建筑外墙,然后顺势一拉,一大片外墙应声而倒,扬起大量灰尘……
被执行人在经过法官的一番教育工作后,也意识到自己过激行为的错误,真诚地向执行干警道了歉,并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同意将案涉土地及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省人大代表谭聪圣、曾令令全程见证执行。街道工作人员18人全程配合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