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01 研讨与交流
4月8日下午,郴州中院以“法官茶座”的形式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研讨交流活动。郴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雨田出席活动并讲话。郴州中院院领导朱盼标、曹迎春、吴兰馨出席活动。
郴州中院院领导出席活动
在研讨交流活动中,与会人员立足审判职能,立足岗位职责,围绕如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了深入交流。活动中,大家学思想、谈感悟、提举措、表决心,气氛热烈,取得积极效果。
王雨田在会上讲话
与会部门负责人发言
王雨田充分肯定了此次“法官茶座”的成效,并强调,要充分认识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明确提出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全市法院必须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体要求,把党的创新理论运用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去,抓实抓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全力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要找准定位为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全市法院干警要胸怀“国之大者”,立足岗位职责,找准自身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系统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内部治理、转型升级、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难题困扰,精准分析、深入研判,靶向发力、全力攻坚,切实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急难愁问题”,助力涉案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要促公正提效率为企业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深度应用“案件审理、监管、评查五步法”,严格公正司法,自觉接受监督,切实让企业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准确实施民法典,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高质高效化解涉企纠纷,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改进司法作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着力营造亲清政商关系。
活动合影
参会人员
此次“法官茶座”活动由郴州中院机关党委、法官协会、机关工会、青工委联合主办,民三庭党支部具体承办。北湖法院、苏仙法院、资兴法院、宜章法院、永兴法院、临武法院、汝城法院、桂东法院相关院领导,郴州中院相关业务庭室负责人以及部分一线法官代表自愿参加活动。
PART 02 与会基层法院院长谈
谢末钢
苏仙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一是强化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号工程”来推进,全力提升护航企业发展的司法服务保障能力水平。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营商环境指标履行效率。紧紧围绕三项牵头指标任务,不断优化工作措施,提高指标履行率,切实提升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三是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为企业纾困解惑。通过设立“企业法律服务站”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辖区企业经营困难与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地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彭艳飞
资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利用企业、项目服务专员制度,提供“保姆式”服务,点对点建立企业服务工作站,提供“啄木鸟式”法律服务。开辟涉企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建立涉企案件跟踪督办制度,公正高效办理涉企案件。开展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行动,充分利用府院联动机制,加大僵尸企业破产清算、重整力度。
刘思含
宜章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一是探索多元途径,高效服务便企。完善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畅通法企交流渠道,让来郴投资者更有信心,在郴企业家更有安全感。二是灵活推进执行,凝心聚力助企。依法审慎适用各类强制措施,慎封、少封,“活”查封、“活”冻结,让涉企纠纷的执行更有温度。三是立足审判职能,扎实保障护企。要保护市场主体,重点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行为,以司法力量助推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李小平
临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一要发布典型案例。我们要学习纪检、监察部门做法,及时发布案例,在社会中起到警示、教育和引导作用;二是要有针对性发出司法建议,引导企业合规化;三是要坚持府院联动,针对司法中发现的带普遍性影响营商环境问题,与政府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发力,共同实现治理效果最大化。
彭忠光
汝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一要深刻吸取损害营商环境负面典型案例的教训,坚决做到依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二要把真正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通过司法服务为依法依规经营的企业排忧解难。
林劭宜
桂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桂东法院将紧紧围绕企业多元司法需求,坚持能动司法,以“访”字入手,倾听企业“诉求声”;以“调”字当先,助推解纷“加速度”;以“便”字为要,办好暖心“周到事”;以“柔”字托底,织密审慎“执行网”,努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