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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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守护绿水青山--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法院与江西省崇义县人民法院共同签署《“两省两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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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5-16 16:05:42 打印 字号: | |



5月11日上午,江西省崇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艳艳一行到汝城与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法院签订《“两省两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并调研。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彭忠光出席签订仪式。  

罗霄山脉,是万洋山、诸广山和武功山的统称,位于中国湖南和江西的交界,是两省的自然界线,也是湘江和赣江的分水岭。保护好罗霄山脉和诸广山脉,对维系湘赣两省生态安全,促进罗霄山脉和诸广山脉沿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助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推动罗霄山脉和诸广山脉绿色发展,汝城县人民法院携手崇义县人民法院,共同擘画建设生态安全屏障“同心圆”,签订了《“两省两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协议》明确了为加强两地法院机关的交流、配合、协作,建立定期(每年一次)召开联席会议的机制。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两地法院环境资源审判部门负责具体对接相关事宜,贯彻落实会议纪要,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反馈有关情况。《协议》还对两地法院开展案件线索集中大排查行动、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建立区域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类案统一尺度机制和重大个案协作机制、建立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机制、建立人员培训合作机制、加强舆情应对和新闻宣传协作等事项进行了具体协商。  

此次《协议》的签署是两家法院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推动罗霄山脉和诸广山脉绿色发展的工作成果。两地法院表示将充分发挥汝、崇两地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并秉持便民高效、共融互促、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司法理念,积极构建协调有序、协同高效、协作创新的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联动机制,为构建罗霄山脉和诸广山脉良好的生态环境,更好地保护“两省两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汝城法院
责任编辑:曾文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