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法检司系统不动产权属备案工作的通知》规定,确保国有资产管理有序,安全完整,为证明我院国有不动产权属无异议,现将拟申请实行权属备案的不动产情况在我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1、位于湖南省郴州市石盖塘镇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场用地,土地面积13593平方米,建筑面积217.46平方米。
2、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五岭大道31号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扩建工程,房屋面积10788.04平方米。
3、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五岭大道31号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房屋面积15567.22平方米。
4、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五岭大道31号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卫室1,房屋面积44.1平方米。
5、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五岭大道31号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卫室2,房屋面积56.52平方米。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装备技术室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公示日期: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8日止。
公示单位地址:郴州市北湖区五岭大道31号
联系人:郑浩,联系电话:0735-2178787。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