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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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法院:“法院+商会”调解机制 高效化解涉企纠纷获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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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1-13 10:36:21 打印 字号: | |

“短短几天时间,你就帮我们解决了纠纷,真的高效又便捷,感谢法院和商会!”近日,嘉禾法院与商会共同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调解后双方当事人纷纷向法院和嘉禾县珠泉商会表示感激。这是嘉禾法院与嘉禾县珠泉商会共同构建“法院+商会”诉前调解机制,有效化解涉民营企业纠纷的一个缩影。

2022年6月,被告肖某分两次到原告某厨具公司处购买厨房用具,货款共计26000元。原告某厨具公司依约向被告肖某供货,但被告仅支付了部分货款,尚欠货款5 000元至今未付。2022年9月20日,肖某向某厨具公司出具《欠条》,承诺下欠某厨具公司货款于12月底前付清。后经某厨具公司多次催讨未果,其为维护自身权益,遂诉至法院。

受理此案后,考虑到案件标的额较小,且双方合作基础较深,该案承办法官彭立新积极联系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多次电话沟通,他将双方约到调解室,并特邀嘉禾县珠泉商会调解员李杰生共同进行调解。被告肖某表示,由于当前经济下行,资金回笼缓慢,其并非有意拖欠。调解员多次向被告释法明理,从被告的角度分析利弊,同时从情理的角度做原告的调解工作,阐述调解的好处,有效缓和了当事人的情绪。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某厨具公司自愿放弃部分诉请,被告肖某则当场向原告兑现尚欠的货款。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并当场进行了司法确认。至此,该案圆满结束,原、被告均对调解工作表示认可,并连连道谢。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对于涉企案件来说,诉前调解作为一种高效的解纷机制,在节约司法资源、降低诉讼成本、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和活力。下一步,嘉禾法院将继续推行“商事纠纷商会解”多元解纷模式,持续深化涉企案件诉前调解工作模式,充分发挥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最大限度为市场经营主体解难题、破困局、促发展,以高质量司法建议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嘉禾法院
责任编辑:曾文卉